湖南柏思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:建筑工程

湖南柏思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二次公示

(2025)柏思德破管字5号

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16日作出(2025)湘0102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,依法受理对湖南柏思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柏思德公司”)的破产清算申请,并于2025年7月21日作出(2025)湘0102破7号决定书,指定湖南昌祥律师事务所担任柏思德公司管理人建筑工程

经管理人调查,截至芙蓉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柏思德公司破产申请之日,柏思德公司在职员工0名,没有欠缴社保情况建筑工程 。但存在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尚欠职工的工资及补偿金(以上统称职工债权)的总额为人民币169,523.75元。现根据《》的规定,予以公示。公示日期至2025年9月20日止。

公示期内,职工如对本公示所附债权公示表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,应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,并附相关证据,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再次复核、答复建筑工程 。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,视为对本次公示职工债权公示表等载明的内容无异议。职工债权分配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。

湖南柏思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

2025年9月5日

附:

1、《湖南柏思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》;

2、管理人联系方式:联系人:杨顺17873691601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福星中路169号福星国际金融中心A座27楼建筑工程

公 开 人:湖南柏思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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